通知公告

关于改革我校校内学生助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

来源:宣传统战部  时间:2007-07-06  浏览:

 

根据海南省琼财教[2002]863号文件关于“省属高校学生主要副产品价格补贴标准降为每生每月30元”及琼计价管[2002]832号文件关于“学校要建立奖贷基金、勤工俭学基金、困难补助金等,……,以奖励优秀学生,帮助困难学生”的精神,经2007年7月3日校务会议讨论同意,改革我校校内学生助学金发放办法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凡属国家普通高、中招计划内录取进入我校就读的大、中专学生,按规定缴交学费后,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主要副产品价格补贴:每生每月30元;每学期末集中发放。
二、设立学校奖学金、困难补助金和勤工俭学基金。奖学金的发放按《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选先进班集体、评定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和奖学金的试行办法》执行;困难补助金列入我校“特困生基金”,按《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困生基金会章程》管理;勤工俭学基金由学校总务处制定相关办法进行管理。
三、我校学生主要副产品价格补贴、奖学金、困难补助金和勤工俭学基金从学校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—15%安排,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计划。
四、国家和海南省的奖学金、助学金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。
五、本通知2007年9月1日起执行。凡过去与本通知有抵触的规定,以本通知为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七年七月五日